大洋新聞 時SD記憶卡間: 2014-02-20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羅陽輝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羅陽輝) 因家人的幾句責備,14歲女孩娟娟(化名)離家出走,身上沒有帶現金和證件。苦尋20天無果,1月26日晚,已登上回家過年列車的一家人突然收到娟娟的QQ求助信息:被控制,逃不出來。家人立即讓朋友去解救。朋友趕到時,碰見正在逃跑的娟預防癌症飲食娟,娟娟最終被“解救”出來。
  原來,娟娟出萬利多製冰機走後被一名中年女子帶回了家,讓她和其25歲的兒子阿斌(化名)住一起。娟娟告訴家人,她被“軟禁”在對方家裡,阿斌和其母親還打她,而阿斌還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。
  目前外接式硬碟,阿斌已被警方拘留,具體案情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。
  女孩失蹤20天
  1月7日
  出走
  湖南人娟娟由大伯老王(化名)撫養長大。戶口本顯示,她已滿14周歲。但老王說,娟娟在家裡出生,沒有出生證明,人ssd固態硬碟廠商口普查時才上的戶口,實際年齡未滿14周歲。
  去年,在老家讀完初一的娟娟來廣州度暑假,之後不願回去上學。家人只好讓她留下,在家裡開的快餐店幫忙。老王說,娟娟不聽話時被家人說幾句,就會賭氣離家出走,但很快就會回家。
  1月7日傍晚6時許,店里最忙的時候,不肯幫忙的娟娟被家人說了幾句後,再次離家出走。
  1月26日
  苦尋
  這次,娟娟沒有回來。她沒帶任何證件,也沒有現金,家人開始著急,並於翌日報警。幾天后,娟娟突然上QQ,可不論家人怎麼詢問,她只回“我很好”。番禺警方表示,可能娟娟是用移動WiFi上的網,難以定位其位置。
  1月26日,苦尋20日無果的一家人只好先踏上回老家過年的火車。
  獲救
  1月26日晚,娟娟表姐突然收到娟娟的QQ求助信息,“她說她想逃出來,但有人跟著他,逃不出來。”娟娟告訴表姐自己就在家對面的羅莊村。
  老王立即致電住在羅莊的朋友委托幫忙尋找。而就在娟娟發出求助信息一小時後,老王的一個朋友在羅莊村看見了娟娟,“他看見她上了一輛摩的,後面有個女人在追她。他騎車把那摩的攔下,把她帶到了村裡的治安隊。”
  當晚,警方將涉事男女帶走調查。
  1月27日,已回到老家的老王租車趕回廣州,在派出所見到了失蹤20天的侄女,“悲喜交加”。
  期間發生了什麼?
  被陌生人領回家,“她被糟蹋了”
  娟娟被找回了,老王卻高興不起來,“她被人糟蹋了。”
  娟娟說,離家後,她遇見了一名四五十歲、自稱湖南人的女子,把她帶到了番禺羅莊村,並安排娟娟和其25歲的兒子阿斌住一起,“他們上班時就把家門鎖住,不讓她出去。在家裡時,她用QQ每發一條信息,男的都會看著,平時沒法與外界聯繫。”讓老王一家無法接受的是,娟娟失去了“第一次”:阿斌曾和她發生性關係。“她說不是自願的,那男的和他母親都打過她,已在番禺公安分局驗過傷。”老王認為,侄女被誘騙後遭遇了強姦。
  進展
  涉事男子被拘,提出賠償2萬元被拒
  娟娟被髮現當晚,阿斌已被警方拘留。
  記者從警方處瞭解到,娟娟已滿14周歲,案件構不上強姦幼女。此外派出所民警走訪瞭解到,二人發生多次性關係,出門時有手輓手,但具體關係還需要做進一步調查。
  但家屬認為,雙方手輓手也正常,“可能對方在控制她,不讓她逃跑”。
  目前,娟娟已回老家上學。家屬擔心,這段遭遇可能會給娟娟留下陰影。
  老王曾在派出所與對方家屬有過接觸,“他們家屬很凶,阿斌媽媽還罵我,說我用小女孩騙錢,說她還給娟娟買了衣服。”老王說,他拿出500元補給購衣款,她一把抓了過去。老王說,對方提出賠償2萬元,但他沒有接受,“不管怎樣,我要討回個公道。”
  律師說法
  若女孩非自願,男子涉嫌強姦
  對此,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周波律師認為,在本案中,娟娟的身份證顯示其年齡已滿14周歲的情況下,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,關鍵就在於雙方發生性關係時是否出於娟娟的自願。同時,如果娟娟在長達20天的時間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那麼行為人的行為亦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,而行為人的母親在本案中如果有參與限制娟娟自由,則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。
  此外,對於家屬提出的娟娟實際出生日期與身份證出生日期不一致,那麼若能舉證證明案發時娟娟未滿14周歲,且行為人明知其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,不論娟娟是否自願,依照刑法,均應以強姦罪定罪處罰。
  (報料人:佚名 獎100元)
    (原標題:離家出走20天后“獲救”14歲女孩:“我被軟禁、強姦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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